宣傳先進 學習先進 爭當先進
集團2018年度先進集體、先進個人事跡系列報道(十二)
——南京遠洋船長胡振華
胡振華對自己要求嚴格,學習勤奮,堅持以人為本,科學管理船舶,有效執行公司安全營運指令,使船舶運輸實現“安全、優質、高效、低耗”目標。在航次任務執行過程中,著力把控好裝貨、運輸和卸貨的每個環節,以安全第一為前提,避免貨損貨差,在確保船東利益的基礎上,權衡租家、貨主等各方利益不受損害。
該同志自任職船長以來,未發生貨損貨差、航行安全、船舶污染、工傷等責任事故和違反國家法律、海事法規等行為,所在船舶未發生被滯留缺陷。在船舶多次航行非洲(好望角、西非南部沿岸)、橫穿太平洋(北部常年大風浪)和大西洋(比斯開灣附近)航線時,遭遇過多次極端惡劣天氣,由于全船提前做好各項準備、以及公司岸基支持,均未發生安全事故。
所在船舶經常往返亞丁灣、紅海、南部非洲沿岸等海盜高發區域,胡振華總是動員全船提前做好各項準備(包括安裝防海盜設施),反復進行防海盜演練并累積經驗,多渠道收集海盜信息,提前向國際防海盜中心、中國護航軍艦報告,按船舶保安計劃與公司保持聯系等,每次均安全通過航行高危區,確保了人船貨的安全。
2018年11月胡振華被交通部海事局評為“安全誠信船長”。